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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移动公司转正考试公告
2015-10-20 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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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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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092 次
最新辽宁2015年移动转正考试信息

一、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  截至2015年5月31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且同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被派遣人员。
1、 职位:从事生产经营职位(不含后勤、辅助等非生产职位)
2、 绩效:2013年、2014年年度绩效成绩均为良好(B级)及以上(绩效成绩分布应符合《辽宁移动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绩效等级比例控制要求);
3、 年限:在本企业联系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年满3年;
4、 学历:全日制院校专科或国民教育体系本科学历。
 
(二)   截至2015年5月31日,同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被派遣人员,除符合第(一)条中职位、绩效、年限条件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并且具备以下之一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1、从事营业厅主任、班组长等生产管理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从事客户经理、渠道经理和乡镇区域营销中心经理工作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3、被省、市公司或省市公司其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选为“电信服务明星”、“满意100服务明星”、“青年岗位能手”、“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营销能手”荣誉称号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4、县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5、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年度绩效成绩为优秀(A级)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6、省级或市级内训师。
 
(三)截至2015年5月31日,同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被派遣人员,除符合第(一)条职位条件外,2013年、2014你那连续两年年度绩效成绩为优秀(A级)并且在本企业连续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年限满5年,学历为高中或职高及以上的劳务派遣制人员。
 
由于本次人员招聘规模较大,结合人员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一)  截至2015年5月31日,同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被派遣人员,在本企业联系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年限满3年,学历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绩效可放宽至2013年、2014年年度绩效成绩为中等(C级)及以上。
 
(二)  截至2015年5月31日,同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被派遣人员、学历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2013年、2014年年度绩效成绩均为良好(B级)及以上,在本企业联系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年限可放宽至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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