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不再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