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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兴隆台招聘100人辅警公告
2016-07-05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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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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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535 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兴隆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安招聘,充实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100人,其中:男性90人;女性10人。具体岗位如下:
1、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岗位84个,其中:男性77人、女性7人;
2、城郊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岗位6个,限男性;
3、兴隆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岗位10个,其中:男性7人、女性3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至发布公告之日,户籍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报考城郊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岗位的户籍需在新生街道)。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裸露部位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
3、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持相关证明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件,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如应届毕业生入围,需毕业证审核后聘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0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兴隆台区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xltrsj@163.com;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xltrsj@163.com。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兴隆台区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件需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每页均需复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楚姓名),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天龙药业副楼1—412房间)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及政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2日,区人社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进行初试,审查合格后,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7月13日(周三)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采取统一试卷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三)确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7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城郊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岗位需定向报名。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岗位和兴隆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岗位统一报名,录取的人员需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选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上公示5日。
在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聘用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周六)0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5天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并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未通过体能测试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性质为合同制辅警,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
(三)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包括1700元/月基本工资及600元/月绩效工资),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http://www.xlt.gov.cn/)公布。
2、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聘用咨询电话:0427-2812739
举报监督电话:0427-8223344
附件:2016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xls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
服务热线:
400-631-9767
024-22503899 / 6223723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1楼11室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在“惠工广场”下车;公交路线(264 、123、216、244、168、)在北站站下车 南行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