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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2017-04-10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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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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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299 次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市政府批准,我公司面向社会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0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司法辅警30名,具体条件如下:

1.安保辅警10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退伍军人中担任班长、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者优先。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2.执行辅警20 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执行人员从事执行案件的询问记录、送达、案件信息录入等执行辅助性工作,要求具有法学类、公安类专业或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机关办公。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二)文职辅警20名,具体条件如下:

1.12368热线服务人员10名。主要职责为从事诉讼服务热线咨询,要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标准普通话。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2.摄影摄像文职辅警1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从事审判庭审的摄像、照相工作,要求精通各类摄像、照相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熟练操作摄像机、照相机,具备后期编辑、修片、版面设计能力及法律知识或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3.诉讼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辅警9名。主要职责为从事诉讼档案的信息录入、归档审核、文书制作、勤务管理等工作。要求熟悉诉讼档案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业务,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档案信息录入,具有一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三)庭审速录员15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主要职责为协助法官从事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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