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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2017-04-10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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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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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346 次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前述特殊标注职位除外);

(四)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并符合具体岗位相关要求;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司法辅警岗位要求身高175cm以上,其它岗位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网(www.fescosy.com)同时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本次招聘请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下载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审判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共计2天,每天9:00-17:00)

3.报名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大厦A座3楼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4张。

(三)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1.庭审速录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文字录入测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职位招录数量不高于1:2比例,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权重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

1.笔试

1)考生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试卷采用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专业类题型(公文写作、计算机、法律),试题共100道,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1)通过笔试的考生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具体情况详见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五)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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