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华首页
辽宁公务员网
全国招考热线
400-631-9767
您的位置:首页 > 辽宁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招考指南 > 正文
辽宁省公安部门资格审查、体检及体能测试相关内容
2015-10-12 17:11:00
|
来源:博华伟业
|
浏览次数:6041 次

一、内容及标准条件

()资格审查

1、考生应按照职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同前), 并到就读学校开具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情况说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样式附后)。说明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标识应与证书内容一致。已参加 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样式附后)。其中,辽宁省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报考,应符合有关规定,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单位 同意报考材料。

2、2013、2014年 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应提供未就业情况说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其中,职位信息表中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要 求的,由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应写明工作时间、所属单位、履职岗位及日常表现等。报考有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应提供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说明(样式附后)。

4、纳入2013年(含)以前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开具《“四个计划”人员证明》。“四个计划”服务期未满的考生,应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含)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以及2009年(含)以后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到村任职”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出具。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供因公牺牲证、革命烈士证、英模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省考生还应提供所属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样式附后)。

6、报考职位信息表中标注“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辽宁生源,不含行业公安)”职位的考生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学校招生办出具的高考生源地证明(辽宁警察学院毕业生除外,样式附后),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应为辽宁户籍,需提供复原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网址:http://www.cscse.edu.cn)。

服务热线:
400-631-9767
024-22503899 / 6223723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1楼11室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在“惠工广场”下车;公交路线(264 、123、216、244、168、)在北站站下车 南行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