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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部门资格审查、体检及体能测试相关内容
2015-10-12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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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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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6109 次

报考省厅机关(含机场、辽河)、沈阳、大连、锦州地区的考生,安排在6月8日;

报考抚顺、本溪、朝阳地区的考生,安排在6月9日;

报考丹东、阜新、辽阳、铁岭、葫芦岛地区的考生,安排在6月10日;

报考鞍山地区的考生,安排在6月11日;

报考营口、盘锦地区的考生,安排在6月12日上午;

其中,报考职位信息表中标注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辽宁生源,不含行业公安)职位的考生,安排在612日下午。

(二)地点安排

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体育学院田径场。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乘车路线:沈阳站乘坐327路公交车至华府丹郡站下车,沈阳北站乘坐333路公交车至沈阳体育学院站下车。

三、考生递补                                                                

考生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加权后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考生名单及递补检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凡与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现场。

2、为确保公平公正,在考生参加特殊标准体检和体能测试时,每人都配有随机抽取的参检编号,不得自报姓名。

3、在接受裸眼视力检查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4、参加体能测试时,可穿运动鞋(钉鞋),着运动服。体能测试项目属于激烈运动项目,应充分估计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如适宜,需在测试前做好热身准备,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无论检查合格与否,都应按要求到各登记处登记。检查、测试结束后,请统一由出口离场,不得滞留。

6、拟录用人员任职前,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公安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7、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五、咨询电话

   报考公安厅机关职位咨询电话:024-86992270

   报考机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89398639

                             18602415388

   报考辽河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427-7603741

   报考各市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86993241

特别提示:请考生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并严格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审查和检查。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场外谣传,谨防上当。为确保公平公正,在此期间,工作人员实施全封闭管理,请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不要与之接触,以免因此影响考生的检查和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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