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华首页
教师招聘考试网
全国招考热线
400-631-9767
您的位置:首页 > 教师招聘考试 > 备考资料 > 面试 > 正文
2013年教师面试说课技巧:教学目标的设计
2013-10-30 09:34:00
|
来源:博华伟业
|
浏览次数:4704 次
     所谓教学设计就是在教案的基础之上,加了一些学情分析、教学环境分析、设计的教学思想理念、课后说课反思等栏目。是讲完课之后的东西,是为了给别人看的,不是平日课前的、只是为了提醒自己讲课的、提纲携领的思路方案。即:课时计划,或叫做“教案”。通过对学习内容的分析,确定了完成教学目标所需掌握的各个知识点与技能项目,通过对学习者初始能力的分析确定了教学的起点。至此,教学的内容、对象状态已基本确定,在此基础上,我们应阐明教师通过教学而使学习者在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学习结果或标准,即要确定教学目标,从而使教学工作的结果或标准具体化、明确化,为以后制订教学策略及开展教学评价提供依据。

一、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的概念

1.目标的层次

在学校教育中,目标可分为三个层次∶

(1)培养目标,是第一级水平的目标,它是相对抽象的、陈述较为宏观的目标,是学校教育努力实现的总目标,也是学校安排开设各种类型课程及课程领域的依据。

(2)课程目标,是第二级水平的目标,具体来说是某门课程要实现的目标,考虑不同的学习领域、学生的发展状况,以行为目标的形式把宽泛的培养目标分解得更加具体,作为课程标准。

(3)教学目标,是第三级水平的目标,是将课程目标分析到操作化的程度,描述具体的行为结果,弓f导教学的展开,因此称为课堂教学目标或学习目标,描述的范围是一个单元或一节课,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是目标系统中最具体且可操作的单位。

2.教学目标概念

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是一种特殊和一般、具体结果与普通要求的关系。教学目标是一种现实,是指在具体情境下,学生行为变化的结果,是可观察、可评价的,是教学目的的具体化。二教学目的是一种理想,是教师教学工作的方向与指针,是普遍的、统一的、抽象的,是教学目标的概括和总结。指定教学目标是在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知识内容和教学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执行课程标准的计划,及其会在学生身上出现哪些变化,学生应该掌握哪些知识,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方面应取得什么发展。因此,课程标准和计划中的目的要求不能代替数学目标,而只能是指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二)教学目标分类

教学设计工作中所确定的教学目标一般来说有两大类:

1、期待性目标

期待性目标是一种高度抽象与概括的目标,反映的是整体的教育系统任务的基本取向和对学习者发展的一种期望。

2.达成性目标

达成性目标是一种具体的、个别性的目标,能够通过具体的教学活动而使学生确实能够完成或实现。这种目标是对具体的课堂教学效果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也是课堂教学过程中所有学生都能够实际达到的目标。在教学设计过程中,教学目标的确定与许多因素有关,但对教学设计者来说,确定教学目标更应该侧重考虑的任务是教学目标的可操作性。

(三)教学目标的表述

在教学目标确定后,如何清晰、准确、具体地表述教学目标,就成为教学目标设计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一个好的教学目标的表述,就是要将一般性的目标具体化为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目标,要说明学生在教学后能学会什么,学到什么程度,说明教师预期学生行为改变的结果,这样才有利于教师在教学时对目标的把握与评定。一般说来,一个规范、明确的行为目标的表述,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水平或标准。

1.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指的是学习者。

教学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结果,因此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应该……”,而不是“教给学生……”或“培养学生……”。

2.行为动词

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

目标的陈述主要是为了便于后续的评价行为,因此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无法规定教学的正确方向。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分为含糊的与明确的动词。含糊的动词有∶知道、了解、欣赏、喜欢、相信等;明确的动词有∶写出、背出、列出、选出、认出、辨别、解决、比较等。为有效提高教学目标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设计者在表述行为目标时应尽可能选用那些意义确定、易于观察的行为动词,避免使用“懂得”、“了解”这类含义模糊、难以观察的动词。因为“懂得”、“了解”这类词是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术语,而内部心理过程无法作直接观察,对这些词语的解释就可能有很大差别。例如,在讲授催化剂时,如果把目标表述为“学生能理解催化剂”的话,那么教学活动结束时学生对催化剂到底理解了还是没理解,往往难以明确验证。但如果把目标具体化为“能按给予的条件辨别出催化剂”,“能说出催化剂、改变、反应速率、化学组成和质量、反应前后、保持不变等这些用语的意义”,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

3.行为条件

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如果没有明确的行为条件,学生最终的学习结果往往就难以评价,因此,在描述课程与教学目标时,通常都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达到何等程度的结果。如“借助工具书”、“无需参考资料的帮助”、“根据周期表”等等。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一是关于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或者不允许使用。如“可以带计算器”或“允许查词典”;二是提供信息或提示,如“在中国行政区划图中,能……”、“根据下列一组图,能写300字的短文”等;三是时间的限制,如“在10分钟内,能……”、“通过两课时的学习,能记住……”等;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在课堂讨论时,能叙述……要点”。

服务热线:
400-631-9767
024-22503899 / 6223723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1楼11室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在“惠工广场”下车;公交路线(264 、123、216、244、168、)在北站站下车 南行500米。